大陸委員會今(18)天表示,國人李明哲自106年3月19日入境中國,遭陸方逮捕關押已有5年,台灣社會關心李明哲的健康、安全狀況,呼籲陸方儘速公開李明哲的釋放資訊,並且儘快讓李明哲平安返台。

陸委會指出,李明哲循正常程序入境中國,遭限制自由到判刑關押,陸方皆未循兩岸協議管道通報我方;在疫情期間,陸方亦未同意李明哲與家屬撥打電話瞭解繫獄狀況,另外,家屬迄今無法得知判決書的內容與李明哲服刑期滿的具體釋放日期,對於中國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不周,深表遺憾。

陸委會表示,兩岸交流要能正常往來,民眾的人身自由安全必須受到最高的保護,中共當局要成為世界重要的力量,關鍵是展現法治與文明價值。這不只是保障赴陸交流的台灣人民,更是中國14億人民最深沉的企盼與期望。對於其他國人在陸個案情形,該會均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案情發展與提供必要協處,並呼籲中國應充分保障國人及其家屬相關權益,也提醒赴中國發展的國人,應謹慎注意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注意兩岸法制差異。

陸委會說明,政府會繼續盡一切努力協助李明哲,以及提供家屬必要的支持,並與各界協力合作,直至李明哲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