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人權團體今(18)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指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在中國「被失蹤」後,於同年9月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今李明哲已遭關押超過1825天,距離刑期屆滿的2022年4月14日,只剩不到一個月,但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仍未收到該案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更未得到中國政府有關釋放日期的任何消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在關押期間被迫吃餿食也沒有足夠保暖衣物,家屬在疫情發生後,16次探視都遭拒,連打電話也不被允許。國際特組織赦呼籲中國政府立刻說明釋放日期,並絕不可用任何理由,持續恣意監禁李明哲,若中國未如期釋放,該組織將展開大型集結活動並為他發佈緊急救援。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江榮祥表示,中國法院判決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權利2年。依據中國法律規定,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准出境。因此,就算李明哲5年徒刑期滿,2年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到2024年4月中旬前,可能不許離開中國,這是「殘忍、不人道的處罰」,實屬酷刑。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除了李明哲外,還有4位台灣人包括: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鄭宇欽,在中國「被認罪」後,以「間諜罪」定罪,有關他們的狀態,中國也應公開說明。

陸委會則表示,基於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希望各界能共同關切李明哲案,並再次要求陸方早日讓李明哲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