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民眾資源分類習慣,減輕垃圾處理壓力,桃園市環保局從今年元旦起推廣「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經過3個月的宣導,廚餘回收量能提升14%,為方便清潔人員辨識是否符合垃圾回收規定,環保局宣布從4月起,實施「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宣導期為期3個月,7月起除了拒收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的垃圾,還可依法開罰最高6千元罰款

環保局指出,桃園市人口逐年增加,垃圾產生量也隨著人口數持續攀升,經調查全市垃圾成分中,資源回收物占比達27%,廚餘占比達20%,顯示民眾於丟棄垃圾時,落實垃圾資源分類仍有加強的空間,為此環保局從今年1月1日起推出「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自1月至3月宣導階段,廚餘回收量能提升14%,從4月起正式實施。

繼「生熟廚餘全回收」之後,環保局第二階段將實施「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從4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3個月宣導,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若民眾於宣導期內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清潔隊員會予以勸導,但自7月1日起,則會拒收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的垃圾,屆時未依規定排出者,將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目前僅限一般垃圾需要用到可看見內容物的垃圾袋打包垃圾,至於資源回收物、廚餘及大型家具等仍可依照以往模式回收,民眾家中黑色、深色或不透光垃圾袋,可使用於盛裝資源回收物、廚餘等,於交付資源回收車及丟入垃圾車廚餘桶時,袋口無須綁緊,讓清潔隊員方便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