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中爆發音樂老師在課堂上怒斥學生事件,其中一名學生錄影並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臺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影片中,呂姓音樂老師對學生報告主題涉及南北管、使用梗圖等感到不滿,「現在學生是這種態度嗎?」,並嚷嚷著要求該名學生下台。對此,律師呂秋遠發表他的看法,他認為在師生這種不對等關係的情況下,學生不錄影保護自己,未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論在什麼場合,都不該去踐踏別人的努力,即使你是老師,也是一樣的。」

呂秋遠在臉書寫道,中一中的事件,如果從法律層面來判斷,未免也太無趣。老師主張不能對他錄影,這並不是絕對的答案。如果是課程內容,老師有著作權,當然不能在沒有經過老師的同意下,侵害老師的口語著作。可是,當時學生錄影的部分,並不是想保留老師的授課內容,而是針對老師與學生的爭議做紀錄。老師會說,我有肖像權,有不被拍攝的權利。學生會說,我有錄影的自由,也應該受到保護。兩種權利衝突,應該怎麼辦?要從比例原則來看而已。在師生這種不對等關係的情況下,學生不錄影保護自己,未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所以他認為應該回歸到事情的本質,就是老師該不該尊重學生的「課堂報告」?當學生認真的準備了報告內容,即使超出範圍,老師可以開放討論、可以給低分,但是何必與學生對嗆?而且,學生是有理有據的去論述為什麼要做這些報告,老師又何必以情緒性的言語去攻擊學生?更何況,如果不是校方內部對於學生的訴求一直置之不理,學生又怎麼會把影片放到網路上接受公評?

「不論在什麼場合,都不該去踐踏別人的努力,即使你是老師,也是一樣的。」他說,這應該是學生想要跟這位老師說的話,而不懂這件事的老師,應該也不能稱為是老師,只是「情緒失控的成年人」而已。

最後他謝謝高中時代的老師,讓他放肆的評論了空一格蔣經國總統。「當年如果她要我閉嘴,不要去談這些課本沒教的東西,也不要嘗試去挑戰權威,或許我就無法成為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

律師呂秋遠。(資料照)   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