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3月19日納管大限將至,但仍有不少業者未申請,桃園市政府經發局提醒符合納管資格業者,千萬別錯過3月19日申請最後期限,可先送申請書,其餘文件6個月內補齊,若未依法申請者,後續將予以停水停電。

經發局表示,依據經濟部於109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5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應於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改善後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發局指出,截至今(11)日桃園市已有2676家業者提出申請,申請後政府除了保障特定工廠業者得以申請接水、接電,並保障工廠營運至103年3月19日,免受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規處罰,未來符合條件還可申請地目變更。

經發局呼籲符合納管資格業者,請把握今年3月19日申請最後期限(現場櫃台收件時間為3月21日下午5時,逾時不候),請儘速向桃市府經發局工業行政科申請納管;若因時間緊迫者,可先送申請書,其餘文件可有6個月補正期,倘未依規定申請納管,後續將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另外經發局提醒,已完成納管的業者,務必要在明(112)年3月19日前提送改善計畫,逾期未送納管資格將失效,已繳納的納管輔導金也將不予退還,,有任何相關問題,可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edb.tycg.gov.tw/)查詢或電洽(03)3322101分機5152、5153經發局工業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