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機車騎士因騎車遇到大雨,停在路邊穿雨衣遭檢舉並收到罰單,此事引起大批網友抱不平。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去年已三讀通過卻遲未公布施行日也引發質疑。對此,交通部今(8)日表示,本修正案將限縮違停檢舉,目前核定於4月30日上路;機車騎士基於不得已的行為將會免罰。

近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不斷增加,大量的檢舉案不僅引發民怨,也讓警力不堪負荷,立法院於去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違停檢舉事項,但遲遲未公布實施日期而遭質疑行政怠惰,交通部表示,本次新修正條文因為需配套修正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二子法才能完整實施。

交通部指出,於去年12月28日、今年1月25日召會研商討論配套子法修正草案後,即依法制作業程序於今年2月14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預告期依規定為60天,即至4月17日),至預告期滿後即陳報行政院核定自今年4月30日施行。交通部強調,對本案積極辦理並沒有特別拖延,但會再檢討更簡便有效率的子法修正法制會銜作業程序。

針對民眾檢舉機車駕駛臨停穿雨衣事件,交通部則說,依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因客觀具體事宜致違反本條例規定是出於不得已的行為,交通警察依現行規定即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民眾檢舉案件也適用,因此本次的檢舉案件,將儘速瞭解並洽原舉發警察機關可依相關規定免予舉發。

交通部表示,未來如有相類似案件,也會協調內政部警政署轉知執法單位,依處罰條例規定妥為審酌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