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興中街樓發生火警,造成6人死亡,台中市政府指出,經查頂樓是既存違建,但目前為止還查不到是否為日租套房。  

台中市府表示,有關中區興中街93號集合式住宅大樓火災事故,經查該大樓領有75中工建使字第3445號使用執照,為地下1層、地上7層合法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

另涉違建部分,都發局於98年4月2日曾查報屋頂一層違建在案,屬既存違建。另外是否為日租套房,經查詢, 觀旅局未曾接獲民眾檢舉中區興中街93號經營日租套房,從106年至110年期間,亦無裁罰紀錄。

市府指出,此起案件真正的起火點和起火原因需再進一步鑑識釐清,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請醫院治療傷者,然後協助往生者的家庭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