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4)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有關近日市面上出現「假法扶」欺騙民眾的問題,該會整理相關辨識資訊供民眾共同監督,並呼籲相關政府主管機關積極處理。而「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時任理事長沈靖家律師以該協會不當招攬業務,法扶基金會及民間司改會也將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律師公會提出檢舉。 

司改會表示,近日接獲甲女申訴,發現「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以「法律扶助基金會」下GOOGLE關鍵字廣告,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混淆該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藉機攔截弱勢民眾,造成其近用國家免費扶助資源之障礙。​

司改會陳述,甲女因人頭詐騙案件涉訟,而有法律扶助需求。僅為基層勞工、資力不佳的甲女,上網搜尋「法扶」尋求法律扶助資源。但點入「法律扶助基金會」網頁後,卻是連結到「http://www.880085.net/公益社團法人/法扶協會」的「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網頁。​

透過該網頁加入LINE後,該協會LINE窗口以「很多人都以為跟你一樣以為強辯檢察官就會認同、你這樣是強辯」、「我們有很多律師」等語,強調甲女的情況應該委任律師處理,並提供該協會理事長沈靖家律師的名片。沈靖家確實透過協會窗口獲得案件,並交辦其受雇律師完成書狀,共向甲女收取偵查中撰狀五萬元。之後,甲女因接受民間司改會訪談人頭詐騙事件經過,提及使用「法扶」的經驗不好,並出示相關LINE對話,經該會人員告知,才知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窗口不會引介律師、扶助律師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深感受到此協會欺騙。​​

司改會指出,根據GOOGLE關鍵字廣告後台的設計,廣告標題是由下廣告的單位自行選取、輸入,所以,GOOGLE「法扶」或是「法律扶助」會出現「法扶基金會」字樣,正是下關鍵字的「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刻意為之的結果。​​

司改會進一步說明,《法律扶助法》的制定,是維護弱勢族群受公平審判權利的重要保障。「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使用「法扶基金會」作為關鍵字廣告,混淆真假法扶,使原本就十分弱勢的民眾,在近用國家法律扶助資源的路上遭到攔截。對此,民間司改會及法扶基金會認為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第21、22、25條不得以引人錯誤之方法為廣告,而律師以此種方法招攬業務,則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以不正當方法推廣業務之虞,民間司改會及法扶基金會將提出正式檢舉。​​​

根據司法院網站公開法人登記公告,該協會自2021年2月24日完成法人登記程序,顯見該協會已運行為期逾一年,為期不短。此外,法扶基金會、卡債自救會近年也時常接獲許多民眾委任後,發現與其接洽的「協會」並非依據《法律扶助法》由司法院捐助設立的「法扶基金會」。例如從GOOGLE上一查,即可看到有其他扶助協會為名之組織,打上「政府專責服務機構」的廣告,可見相關手法並非少見。​司改會認為,此類團體設立,行政院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雖僅能形式審查,但當該等組織以引人錯誤、混淆人民的方式為廣告行為時,政府已不該置身事外,應會同內政部、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保障民眾不受假法扶欺騙之對策,並應積極清查相關案件,保障弱勢民眾之權利。​​

​司改會呼籲,若民眾遇到「假法扶」請告訴我們!​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對象不限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的民眾。若您有法律扶助的需求,請致電法扶基金會代表號412-8518後轉3,以獲取正確資訊。​另外,法扶基金會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給所有民眾。法律諮詢的服務人員、諮詢律師絕不會在詢當下告知案件要收費多少,一定都會請民眾向法扶基金會各地分會「預約申請」,通過審查才有法扶律師(法扶基金會才會指派律師給民眾)。​

司改會進一步說明,若您需要律師協助出庭、寫狀,除「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提審案件律師陪同專案」外,均須向法扶基金會各地分會「預約申請」。民眾通過法扶基金會分會審查,之後即會收到分會的「審查決定通知書」。審查決定通知書會記載民眾申請案件編號、扶助內容、扶助理由、扶助律師聯絡資訊。審查決定通知書會最下面會有法扶基金會分會的印章、承辦人聯絡資訊。若您曾遭假法扶欺騙,歡迎您撥打4128518轉4告知法扶基金會,法扶基金會將統整相關情形,向權責單位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