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台鐵局組織體制、鬆綁行政法規束縛及長期虧損財務負擔,達成台鐵永續經營目標,交通部今(3)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獲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聽完報告後裁示,為了要讓公司有更好的經營,員工福利只有增加,工作只有更保障。至於公司化後,員工要選擇公務員或選擇為公司員工,一概尊重,請交通部讓此歷史改革大力推進,不能再有任何猶疑。

依據蘇貞昌所提出的「安全」、「安定」及「轉型」共三大目標,在確保員工權益的前提下,加速規劃並推動台鐵轉型公司化作業,參考同為交通部所屬之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相關設置條例,同時考量台鐵公司的經營特性,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共計23條,包括:公司組織、營運、治理、資產取得、債務處理、人員進用與管理、現職人員身分保障、福利、基礎設施及車輛處理、稅捐、政策性任務之補貼及資產開發彈性等。今天由交通部在院會提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獲致共識,並將轉請立法院審議。

蘇貞昌裁示指出,台鐵服務國人歷史悠久、廣及大眾,令人感謝;不過,台鐵因為長年累積的包袱,而有許多轉不開的僵化情形也是事實,其中債務甚高,很多是配合政策的累積造成,但事故頻繁發生是國人所不能忍受、也對不起乘客與家屬。台鐵為了要靈活運作,為了要與時俱進,為了要讓乘客安心,非改不可;而且,受難者及其家屬更是嚴正地要求改革,社會期待非常高,相信台鐵員工也感受到這個要求台鐵改革的社會氣氛。

蘇貞昌說,有些台鐵員工或許擔心政府把過去的歷史包袱留給未來的公司承擔,或是影響到他們自身的權益,就這幾點請交通部長王國材一定要跟台鐵全體員工說明:社會的期待、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要求,不能不回應;為了台鐵往前進,不能不改革;政府有這個決心與意志,絕不遲疑。政府提出三個承諾包括:因歷史包袱所造成的債務,政府負擔;因配合政策所造成的虧損,政府補貼;因基礎建設或重大維修的支出,政府承擔。以及一個保證:員工工作、權利、相關薪資與福利絕不減損,但台鐵改革絕不遲延。

蘇貞昌強調,為了要讓公司有更好的經營,員工福利只有增加,工作只有更保障。至於公司化後,員工要選擇公務員或選擇為公司員工,一概尊重,請交通部讓此歷史改革大力推進,不能再有任何猶疑。希望大家站在一起,這都是歷史上必須要做的,過去的累積也不是台鐵員工的不力,但如果不改革,台鐵公司員工就會無力。

蘇貞昌希望,這次能以過去交通部其他改革成功的經驗,請相關部會大力配合幫忙,請在第一線官員尤其是王國材、鐵道局與台鐵局要負起責任、妥為說明,讓改革的誠意感受得到,讓承諾實現,讓改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