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羅東某土地未徵土增稅涉嫌圖利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遭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幹員在2月2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以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酌,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請回。宜檢1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日)做出裁定,撤銷林羿伶部分發回宜院更裁,其他抗告駁回,也就是林姿妙維持80萬元交保確定。

根據了解,宜檢和廉政署發動第二波搜索時,共約談20名被告和證人;除上述3人外,林姿妙兒子林佑澤、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楊吉雄胞弟楊耀火,3人涉及湮滅證據,分別以200萬及150萬交保,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則是15萬元交保。

高院審查宜檢抗告及羈押聲請書「證據」欄所列的相關供述、文書證據、扣押物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與會勘紀錄、照片及通訊監察譯文等文件,認為犯罪嫌疑確屬重大;並認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有避重就輕、湮滅重要訊息的行為,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因此撤銷原「請回」裁定,發回更裁。康立和雖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

至於林姿妙部分,高院認為80萬元具保足以形成拘束力,可確保後續審判、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宜蘭地院無違反比例原則或必要性原則,因此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