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查獲中火排放的廢水懸浮固體超標,開罰234萬餘元,台電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曾至中火門前絕食抗議的台中市議員羅廷瑋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台中市近年來針對空污防治採先公後私、先大後小的監督管理措施,空污季並針對大型固定污染源執行聯合稽查工作。台電中火為台中市大型固定污染來源之一,環保局108年監督放流水共查獲中火7次超標,108年4月10日查獲懸浮固體項目72毫克/升,超標1.42倍,處分新台幣234萬6000元。

環保局指出,水體中懸浮固體濃度過高容易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破壞環境生態,中火違規情節確實重大,台電獲判敗訴,日前得到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全案確定。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表示,當年中火不顧台中市政府撤銷火力發電機組的執照,擅自啟動機組發電,所以他來到台中火力發電廠前搭帳篷絕食抗議,表達台中市民的憤怒及不滿。而時間很快的一下子接近2年了,日前法院判決確定,中火必須要繳交罰款給台中市政府,這是遲來的正義。

羅廷瑋說,自從盧秀燕市長上任以來致力改善台中市的空氣品質,延續林佳龍市長的生煤管制條例,希望降低台中火力發電的碳排量,還乾淨空氣於民,經過三年多的努力,自己有感受到空氣漸漸在改善,但是經濟部和台電為了想要解決越電問題,竟然要犧牲中部人的健康,讓中火火力全開,來換取供電平衡,非常可惡。

他認為,中火一年被查獲四次超標,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並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情節確實重大,判台電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法院的判決是遲來的正義,但是也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判決,也在提醒蔡政府要檢討能源政策,不該犧牲人民的健康來換取電力,因為這樣是天理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