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中常會昨天通過的初選選務工作日程附帶決議,已經印製的文宣是否可繼續發放一事,民進黨組織部今(24)天再次強調,相關規範「不溯及既往」,已經印製的文宣品,先向中央或地方黨部擇一報備。若有個案的爭議,其認定與處置由選對會做最後決定。 

組織部表示,黨部接獲許多擬參選人詢問,針對昨日之前已印製的文宣品(包含:看板、車輛、平面文宣、網路文宣、電視文宣等)是否可以基於資源不浪費原則,持續發完為止。組織部對此回應,該規範「不溯及既往」,至於已印製的平面文宣與競選小物,宜先向中央或地方黨部擇一報備。若有個案之爭議,其認定與處置由選對會做最後決定。 

民進黨中央黨部昨天公告初選選務工作日程附帶決議,要求所有初選參選同志確實遵守,包括:第一,自即日起,所有初選參選人之文宣品(包含看板、車輛、平面文宣、網路文宣、電視文宣等)不得使用選對會所有成員之照片。第二,自即日起,所有初選參選人不得透過任何方式公開宣稱,上述選對會任一成員表示支持或唯一支持特定初選參選人。

任何初選參選人違反上述二項規定之一,經檢舉後,中央黨部應立即調查,並將結論呈請選對會做適當之處置。組織部表示,希望大家遵從黨內的初選規定,進行君子之爭,努力爭取人民的支持,壯大民進黨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