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4)日公布新一波的防疫放寬措施,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要求,各部會公私部門都要有防疫專責人員擔任「防疫長」,負責緊盯宣導督導防疫做到位,若出事,就由該人員通報相關政府單位,第一時間快速反應。
蘇貞昌裁示,台灣經濟活力非常蓬勃,在疫情指揮中心的研判下,可以建立經濟與防疫並存的新模式。但是,有幾個前提要請國人配合,第一,雖然朝向放寬管制,但疫苗打越高越好,尤其是第三劑,特別是高齡者,打越多越有保護力,請高齡者及家屬盡量讓高齡者能夠打第三劑。
其次,若3月防疫措施適度鬆綁後,確診者會增加,當然不會像新加坡一天2.6萬人、韓國一天17萬人的這種程度,目前是個位數,若開放後,確診有一點增加,都是輕症或無症狀,「應該要有認知,不要一開放,確診者有些許增加,又拿數字比數字。」既然要經濟與防疫並存,就要付出代價,但是,這個代價是可以承受的,不要因為開放後確診數增加,卻又無法容忍。
第三,各部會公私部門都要有專門管防疫的專責人員,例如設置防疫長,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或特定場所如百貨公司、幼兒園,都要指定專人做防疫長;機關跟學校更不用說,已經有這方面的專責教育訓練,負責緊盯宣導督導防疫做到位。一旦發生人員確診情形,第一時間就由該人員通報、匡列、採檢、隔離等相關工作,建立分工合作、分層負責的機制,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