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修內容包含三大方向,即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財政部表示,為配合國家政策發展,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為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模式與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的公共建設,並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具效益者,得由主辦機關於營運期間購買公共服務以降低投資風險;為協助解決促參案履約爭議,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以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指出,這次修法新增納入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類別,並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之機制,可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環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促參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後,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