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勞動部表示,未來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請在台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該案相關配套措施與法規命令的修正,蘇貞昌請包括勞動部在內的相關部會儘速進行盤點,於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蘇貞昌在會中裁示,台灣因應經濟需要開放移工進來,共同推動國家建設,已經長達30年,移工在台灣已經近70萬人,成為台灣不可或缺的生產力,我們非常地感謝、肯定。過去幾十年來,移工在台從事許多國人本籍勞動人口所不願意從事的工作,是非常難能可貴,並且在雇主的訓練、多方的合作下,許多移工不但熟悉台灣的生活環境,更熟練勞動、生產、運用的技術,成為中階人才,這些人才其實也是國家、企業、雇主努力培養出來。

蘇貞昌說,現在因為高階人才、中階人才的養成不易,我們一方面要留住,努力培育高階人才;而我們也要留住各種人才,包括移工的中階人才。因為現在全世界都在搶人才,尤其日本、韓國、新加坡提出許多優惠條件,我們過去受限於法令的規定,移工達到一定年限就必須離開台灣,等於白白把訓練出來的人才,送給其他國家,我們變成幫其他國家訓練移工中階人才,非常不划算。另外,有許多外籍學生遠道而來到我國學習、歷練,對我國有認同,也熟悉我們的生活條件跟文化,我們也應該優化各種條件、提高各種誘因,讓這樣的人才留下來,一起為台灣建設、為國家貢獻。在確保國人就業的前提下,提高誘因,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能夠補充產業所需的人力,這個留用目標,按照規劃,到2030年為止,資深移工8萬人、僑外生8萬人。

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且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的工作年限限制,再加上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與相關部會經過多次協商,留用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規定,且在台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並初步限定以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工等缺工產業,未來將視國家經濟發展需求滾動檢討開放業別。

勞動部表示,基於保障國人就業權益的立場,秉持「優先關心本勞,尋求就業與產業發展平衡」的精神,未來該計畫上路後,雇主仍須踐行國內求才招募程序,招募人數不足者,始得就不足人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另外,為提升國人整體薪資水平,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已訂定薪資門檻(如從事產業類中階技術工作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且應具備一定技術水準,期盼補充產業所需中階人力的同時,也能保障本勞的就業權益。

勞動部這次所提報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預定於今年4月底前修正相關法規正式上路,未來將視中階技術人力留用情形及國家人政策推動方向,滾動檢討相關規定。民眾未來可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望於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望於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望於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圖: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