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去年底根據民眾通報,冒著15度低溫到鶯歌區一處大排水溝中,救回一隻被裝在寵物外出提袋而險些滅頂、溼透且嚴重失溫的小橘貓。因飼主把小貓丟水溝險害喪命的行為非常惡劣,動保處循線查出飼主,最近約談到案,依惡意棄養、故意傷害動物等兩項違反動保法行為,一舉重罰4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長楊淑方說,去年12月28日接獲民眾通報,位於鶯歌區文化路加油站後方大排水溝內有貓叫聲,疑似從大排內一只寵物外出提袋傳出,板橋動物之家動保員立即驅車前往現場救援,到達現場後發現排溝與地面落差約3公尺高,動保員立即使用繩梯爬下大排溝,再使用蛇夾,將提袋撈回岸邊,發現提袋內有1隻全身溼淋淋的小橘貓、顫抖不已,人員立刻用大毛巾包覆貓咪,防止繼續失溫並緊急帶回動物之家醫療。

她說,當天氣溫僅有15度,小橘貓泡在低溫的水裡,身體冰冷呈現嚴重失溫,在獸醫師等眾人緊急搶救下進行保溫,動保員一點一滴餵予溫濕食物,脫離危險期存活下來,可以自行飲水進食。現在年約8個月大的小橘貓在板橋動物之家,精神抖擻親人,很會和人撒嬌,等待有緣人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楊淑方說,因飼主將貓咪裝袋丟大排水溝的棄養行徑太惡劣,動保處循貓咪身上晶片資料查緝,最近終約談吳姓女飼主到案說明,吳女辯稱,當初一時心軟,拾獲小橘黃予以收容,因家庭經濟及生活壓力過大,養貓也是一筆開銷,才將貓咪「放在」陶瓷博物館旁空地,希望有人能帶回去養。

但因民眾報案、救援過程,都確認貓咪是被裝袋丟在大排水溝中,且飼主明顯惡意棄養,因此動保處以其惡意棄養行為已違反動保法第29條,處3萬元罰鍰,亦不得再飼養其他犬貓;將動物棄置在大排水溝內造成生命危險,使動物遭受傷害,違反動保法第30條,處1萬5千元罰鍰;兩項行為共開罰4萬5千元罰鍰。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不論購買或認養寵物,都應盡飼主責任,妥善照顧動物,對於惡意棄養或虐待動物行為,市府會嚴懲不貸。民眾發現有動物需要救援,可撥打1999或新北市動保處24小時動物救援專線(02)29596353,通知動保處派員前往救援,確保動物安全免於遭受危難,讓需要救援的動物都能成功脫困,以保護動物安全。

氣溫低下,寵物外出提袋有一半都浸泡在大排水溝中,動保員使用蛇鋏將寵物外出提袋夾到岸邊。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小橘貓被救起後,渾身溼透,瑟瑟發抖。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小橘貓被救回板橋動物之家,立刻進行擦拭、保暖燈照護。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小橘貓目前在板橋動物之家等待一個溫暖的家。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