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男團「Under Lover」的成員胡睿兒,2018年因在夜店「撿屍」性侵一名酒醉女子,遭法院判刑2年定讞。從2020年入獄至今已過了1年6個月,而日前胡睿兒第2度申請假釋獲准,經高院裁定保護管束,今日上午10點離開台北監獄,返家與家人及3歲兒子團圓。

2018年6月16日深夜胡睿兒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狂歡,與被害人交談後一同飲酒、跳舞,隔天凌晨被害人因不勝酒力而癱軟趴在胡睿兒身上,但他竟掀起被害人短裙試圖性侵但擔心曝光,又將被害人拉往後方電梯間性侵得逞後離開。而被害人於當日清晨4點,被大樓清潔人員發現送醫,醒來報警提告,被起訴後,胡睿兒坦承性侵,並賠償被害人40萬元達成和解,但被害人表明「不希望被告緩刑」。胡睿兒一審被判刑2年,且不給緩刑;他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均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於2020年7月21日報到入監。

而在2021年9月十,胡睿兒首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以社會觀感不佳等理由駁回,而今年1月胡睿兒再度申請假釋獲准,在今上午10時許步出台北監獄,並受訪時表示,「會陪家人、陪孩子、陪我的父母,辛苦你們一早就來等,抱歉浪費大家時間,希望大家可以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