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詐領助理費案,高雄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認定她自99年起以低薪高報、虛報人頭詐領逾1330萬元,將她及胞弟、胞妹等13人依貪污等罪起訴。曾麗燕表示,盡心為民服務,靜待司法判決,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調查,一切依照黨內規定辦理。
雄檢在起訴書中指出,曾麗燕自2010年12月25日起歷任縣市合併後高雄市議會3屆議員,且於2020年獲補選為高雄市議長,但她卻涉嫌透過胞妹曾麗鴻辦理提領、保管及發放公費助理薪資,多次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以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詐領金額高達新台幣1330多萬元。
雄檢今天上午將曾麗燕姊妹、涉案助理等1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但考量部分涉案助理已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態度良好,檢方建請在符合緩刑宣告刑度下,予以宣告緩刑自新。
曾麗燕則表示,她從事公職以來,對監督市政與為民喉舌,全力以赴、從無懈怠、亦無辜負。盡心盡力為民服務,面對助理費案之起訴,她深感遺憾,也從沒有故意要將公費納為己用,未來將透過司法程序力證清白。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則表示,尊重司法調查,一切依照黨內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