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鎮瀾宮董事會議題延燒,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昨日指出,之前內政部曾打電話給台中市政府,要求提供大甲鎮瀾宮的組織章程,市府卻拒絕提供。對此,民進黨雲林縣立委蘇治芬大嘆,「顔家在台中有位盧秘書,張家在雲林有位張姐姐」。

大甲鎮瀾宮有自稱信徒代表易錦隆質疑,顏清標戶籍長年設在沙鹿,明顯違反廟方組織章程規定,並爆料陳宗彥的秘書曾打電話給他,希望他提供鎮瀾宮的組織章程;易錦隆則建議內政部正式行文市府,以上級對下級方式取得鎮瀾宮組織章程。陳宗彥昨日透露,內政部曾照會台中市政府,要求提供鎮瀾宮的組織章程,但中市府拒絕提供。

中市民政局則表示,各宮廟章程或會議紀錄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公開的範圍,如果利害關係人有知悉必要,可逕洽鎮瀾宮提供或向民政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申請閱覽,並依規定審查。民政局長吳世瑋今日又回應,大甲鎮瀾宮自民國67年成立財團法人至今,一共修改過4次組織章程,其中並未明定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蘇治芬對照中市府拒給鎮瀾宮組織章程,指出與雲林縣府拒絕提供張啓盟的山坡整地農用水保計劃同出一轍,她表示,張啓盟是張榮味的弟弟,也是全國合作社場的理事主席,今被檢方起訴,檢方請法官擇重處分,張家兄弟姐妹不只違法亂紀,且不遵法度和行政倫理,這豈只是令人憂心而已,不禁讓蘇治芬大嘆,「顔家在台中有位盧秘書,張家在雲林有位張姐姐」。

雲林斗六市咬狗段山坡地2021年元月遭人舉報,張麗善胞弟張啟盟侵占國有地及以咖發咖啡園名義違法濫墾,縣府除依「未依核定計畫施作簡易水土保持」開罰當事人18萬元,雲林地檢署上月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土地所有權人張啟盟,目前由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針對該案,3名監察委員今日則聯合表示,去年2月接獲陳情,該段山坡地遭行為人刻意縮減開發面積,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分批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農業整坡,違規採取土石,監察院接獲陳情後,質疑雲林縣政府疏於監督,放任開挖範圍擴大,涉有違失等情事,依相關規定函請雲林縣政府查明,並於去年11月決議推派林盛豐、賴鼎銘、林郁容等3位委員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