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單位相關人員,疑涉貪污等罪弊案,經檢察官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兵分30路前往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進行搜索,並約談縣長林姿妙等30人到案,今(14)日偵訊完畢後,宜檢立即召開記者會說明。

檢方指出,林姿妙等人的第2次約談,目前並無時間表,有關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等細節,檢方不願進一步多談,強調會做詳細比對並積極分析、查證。

宜蘭地檢署在記者會上指出,這次偵辦是針對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109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108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查證。

經相關檢察官訊問後,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吳姓科長涉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重大,同時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黃姓課員10萬元交保,陳姓、劉姓及林姓課員涉嫌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10元萬交保,地政處長楊崇明涉詐欺,交保5萬元,縣長林姿妙和羅東鎮長吳秋齡在訊問後,則無保請回。

檢方指出,林姿妙等人的第2次約談並沒有時間表,針對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等細節,檢方不願進一步多談,但強調會做詳細比對並積極分析、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