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今(13)天在院會通過,草案修正要點包括:確定要禁止電子菸和加味菸、提高禁止吸菸及購菸年齡至20歲,且未來禁菸場所將再進一步擴大,但不會禁止紙菸,對於加熱菸等「指定菸品」的管制,明定必須提出菸品的健康風險評估計畫經審核後才能放行。另《菸酒稅法》亦配合此次修正,明定其他菸品應徵之健康福利捐,其計量單位採從高課稅原則。
自2009年《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以來,已陸續規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以及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讓18歲以上成人的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逐年降低。
根據《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較引人注意的是,提高禁止吸菸及購菸年齡從18歲至20歲,確定要禁止電子菸和加味菸,而所謂的「加味菸」,即該草案第8條修正:「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
根據官員說明,加味菸讓菸霧更滑順、清涼且易被吸入,降低初試者嚐試第一口菸的菸嗆味,導致成癮且菸癮越來越重,上癮時間可從1年縮短為半年至數個月,因此,避免菸品業者藉此增加菸品的吸引力,並拓展青年及不吸菸者的市場,目前美國及加拿大皆已禁止薄荷菸以外的加味菸,歐盟也於2020年全面禁止販賣包括薄荷菸在內的加味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