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表示,自己從中國大陸返台,想要跟朋友借房子進行居家檢疫,不料卻被社區主委趕走,只好自己另找防疫旅館住。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3)日鄭重聲明,主委沒有權力趕跑民眾,這樣做確實很不應該,若民眾因一時找不到地方住、釀成地區感染,那主委必須負起責任。

日前有民眾自中國大陸返台,想要借朋友的房子進行「7+7+7」方案中的居家檢疫,也跟對方取得授權書,但卻被社區主委趕走,最後只能另外找防疫旅館住。社區主委是否有權力阻擋他人進入社區?相關單位是否有方法協助民眾找防疫旅館?

對此爭議,陳時中表示,主委沒權力這麼做,如果民眾因此找不到地方居住造成地區染疫,那麼他要負責。「因該民眾已經有安置處所,也經過民政單位檢查。」假如他被趕走後,在找防疫旅館的空窗期,剛好不幸釀成地區感染,主委就該負責。「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大家不要輕忽。」主委應給予協助,這樣做確實很不應該。

而因應Omicron等新興變異株於全球迅速擴散,明(4)日起,旅客搭機前須檢附「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違反相關規定的旅客,抵台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公告裁罰基準,處新台幣1萬~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