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為遏止酒駕歪風、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強度,自110年12月27日起至111年1月3日止,連續8天執行高強度「酒駕大執法」專案,針對「酒後上路駕駛人」,不論駕駛汽機車或騎乘慢車,警方毫不手軟、強力取締,首日開出43件酒後駕車罰單,舉發23件(機車19件、汽車4件)、移送20件(機車14件、汽車4件、慢車2件)。
有鑑於疫情逐步解封後,各地飲宴風氣盛行,市警局為保障市民用路安全,不論日夜間展開「多點式路檢」大執法,針對危害性較大之汽車列為重點攔查對象,除汽機車酒駕外,為防止慢車(電動自行車)成為執法漏網,亦加強攔查、取締,以嚇阻民眾僥倖心理,防患未然。湖內分局昨(27)日執行巡邏勤務中,見一名外籍移工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車不穩,於湖內區中山路一段與東方路口予以攔查,現地酒測值高達0.81mg/L,帶返駐地製作筆錄後以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高市警局局長黃明昭表示,要降低酒駕需要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易飲酒場所周邊列為經常路檢場所,加強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路檢除定點編組外,亦編排機動巡邏組於周圍巡梭,留意可疑車輛,加強攔查;呼籲餐飲業者負起社會責任,主動協助飲酒顧客代叫計程車或鼓勵使用代駕,客人若不配合店家通報警方到場即時攔阻;本局針對酒駕肇事必定依法重罰並調閱沿途影像對違規行為逐件舉發,同車乘客、車主亦同步告發,課予勸阻義務。警方呼籲民眾萬不可酒駕,不可害人害己,警方絕對嚴加執法,保護市民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