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間,發生於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酒駕事件,致一家四口一死三傷的天倫悲劇,市長陳其邁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建議中央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依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處,同車乘客也需連帶負刑事責任,以確保國民行的安全。

依據陳其邁指示,高市交通局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包括:1.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沒入車輛;2.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3.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4.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5.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