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前員工確診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4)日表示,相關懲處及初步調查結果出爐。針對其疏失,依法對中研院進行懲處,從重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15萬元。
陳時中說明,昨召開生物安全專家調查小組會議,針對中研院提供的內部調查報告,以及調查小組先前進行中研院相關人員訪談紀錄與實驗室內部監控影帶及資料,討論造成實驗室感染之可能原因。經初步調查結果如下:
一、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操作時,未依規定穿著C級防護裝備(包括連身型防護衣、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及鞋套等);並且在穿脫個人防護裝備(PPE)以及使用生物安全櫃方面,皆未遵守該實驗室訂定之標準作業程序。
二、生物安全會未依「感染性生材料管理辦法」規定,每年落實對實驗室辦理內部稽核;亦未追蹤實驗室之新進人員相關訓練考核完成情形。
三、實驗室人員需再加強教育訓練,並落實訓練後考核機制,以及辦理個人防護裝備之實體演練,確認人員對於個人防護裝備穿脫的認知程度。
陳時中表示,另外有部分調查細節尚待釐清,將請中研院再提供該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之電子紀錄、監控影帶以及工作紀錄等,讓調查小組確認。調查小組將於釐清相關事實後,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屆時再統一對外說明。
對於中研院未依「感染性生材料管理辦法」規定,落實單位內部監督及管理,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4條、第69條規定,對中研院進行裁處,從重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十五萬元。
陳時中強調,這些疏失不能抹滅這些年來中研院對國內的貢獻,「這是兩件事情。」但基本的預防措施還是要落實。
中研院P3實驗室前員工染疫案初步調查結果。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中研院疏失,依法將從重裁處15萬元。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