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20)日臉書發文,針對7月揭發的國營事業未將超過工時「夜點費」計入工資,甚至退休金裡也不見任何補償提出後續看法。怒控國營事業寧願編預算打官司,也不願意把該給員工的錢趕快給付。

邱顯智指出,早期此相關事件中,勞工對公司提起訴訟,敗訴機率甚大,法官認為依據當時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9款規定,「夜點費」不是工資。也有法官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的規定,認為國營事業人員待遇及福利,應該由行政院說了算。

但針對近期預算審查案,邱顯智也列出質詢間討論的問題:

1.判例制度廢除後仍扯判例;

2.被引用的判決,法官改變見解;

3.「康熙年間」訴訟有輸有贏,最近幾年卻輸到底。

邱顯智舉出台灣中油在111年度預算中,管理費用下的法律事務費編列了新台幣414萬元,怒指國營事業寧願編預算打官司,也不願意發錢給基層員工。

就近兩年中油的訴訟狀況,用「退休金及夜點費」來看,中油兩年就有295件涉及相關案件,而在這些案件裡中油都有委任律師當訴訟代理人,一審159件案中,全敗訴案件占150件,上訴駁回也有138件。再詳細看中油贏的案件,原因也與夜點費無關,例如勞工前面告知請求退休金,後面的訴訟被判例所及等。

邱顯智認為,中油一路輸到底的案件,都是在浪費納稅人的稅金 , 和中油退休員工的時間和費用 。

因此,他建議經濟部長,應該要做到三件事:

1.在一個月內,提出最近兩年中油涉及夜點費與退休金的民事事件、數量還有律師費用總金額。

2.法院判決輸到底的國營事業,夜點費應即納入退休金計算,該給就快給,不要再浪費稅金和司法資源。

3.轉請行政院檢討修正國營事業人員薪資退休的相關規定。

既然經濟部認為這涉及行政院核定之薪(工)資項目,將問題推給行政院決議「若有提起訴訟者,則依法院判決辦理」,就把問題和行政院報告。

邱顯智最後說道「如果經濟部還是做不了主,我們就在明年的總質詢見吧。」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   圖:羅國嘉/攝(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