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今(17)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決議自明年1月3日起至22日連續召開二次臨時會,續審111年度總預算等議案。

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曾麗燕主持,副議長陸淑美及市議員童燕珍、曾俊傑、劉德林、鄭光峰、韓賜村、朱信強、陳善慧與會。

為審議完成111年度高雄市總預算案,曾麗燕依地制法第34條第3項規定召集臨時會,經程序委員會決議自111年1月3日至12日及1月13日至22日,連續召開第3屆第8次及第9次臨時會,每次臨時會日程均為10天。

111年度總預算案分組審查除財經委員會,其餘委員會均已審畢,程序委員會將財委會尚未完成部分及二、三讀會排入臨時會議程,並決定援例由110年財經委員會繼續完成分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