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蔡武宏遭控介入陳姓女子婚姻還有私生子,傳出一度不肯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被陳姓女子罵「垃圾」,陳姓女子前夫提告求償200萬元,但法官認定沒有證據證明蔡武宏得知陳姓女子已婚身分還交往,判他免賠,判陳姓女子要賠35萬元。蔡武宏2日在議會先行離去,當天下午發聲明澄清絕無故意破壞他人家庭,也會負起養育責任,讓孩子認祖歸宗。
蔡武宏2日上午在議會與藍營議員聯合質詢後,先是對在場媒體回應「我了解一下」,但之後走入議場即從側門離開,直到下午又在媒體群組發布書面聲明稱,此事已在司法程序中依法處理,訴訟程序目前已告一段落,對於個人私事引發各界關注深感抱歉,也希望大家多關心公益性質議題。
蔡武宏坦承,過去確實與陳姓女子交往生下一子,但雙方認識交往時,對方日常生活實與一般單身女子無異,陳姓女子也沒告知已婚身分,直到陳姓女子提出否認生父訴訟,他才知道交往時陳姓女子尚未離婚。針對陳姓女子前夫邱姓男子,他也表達深切歉意,強調對於當時陳姓女子婚姻狀況並不知情,也希望邱姓男子諒解。
蔡武宏表示,自己絕無可能故意破壞他人家庭,陳姓婦人為他帶來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他非常感激,也非常享受初為人父喜悅,之後一定會負起養育責任,讓孩子認祖歸宗,兩人也都會善盡父母責任,希望外界給予孩子祝福,也給孩子多一點私人及成長空間。
法院判決指出,蔡武宏2017年底透過友人介紹結識從事美甲業的陳姓女子,兩人相識後開始交往,並於2018年11月產下兩人愛的結晶;不過,陳姓女子是已婚身分,邱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雖然已結婚5年,卻因工作因素平時分隔兩地,只有週末假期才會相聚。
由於陳姓女子、邱姓男子兩人聚少離多,感情生變,兩人在2018年4月離婚,但同年11月陳姓女子生下1子,陳姓女子幫孩子做DNA檢測,確認孩子的生父不是邱姓男子而是蔡武宏,邱姓男子得知此事後,認為蔡武宏是在陳姓女子有配偶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還產子,已侵害他權益,對蔡武宏、陳姓女子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姓女子說自己與邱姓男子已於2017年時就開始商量離婚的事,後來認識蔡武宏雖然有發生過性行為並產下一子,並把孩子的生父登記為蔡武宏,但蔡武宏不肯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讓她曾經氣得對胞姐傳訊痛罵蔡武宏是「垃圾」。蔡武宏則辯稱,他是在完全不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交往,沒有侵害邱姓男子配偶權益。
蔡武宏提到,平時他和陳姓女子都是在週一至週六美甲店關店後的時間見面,陳姓女子都以週末要休息為由不肯碰面。法官認為,陳姓女子隱暪已婚身分與蔡武宏交往、生子,即使兩人已離婚,但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不倫確實已侵害邱姓男子權益,判她應賠35萬元;至於蔡武宏部分,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陳姓女子已婚身分還交往,因此判他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