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千萬別幫同學或朋友領物品。連警察大學學生,幫同學超商領東西,被當場查獲是領毒品,以現行犯移送。3名警大生除被開除學籍,還要面臨20年牢獄之災」。台灣事實查核中心(TFC)經多方查核後,今天(1日)做出「部分錯誤」結論報告,指「警大學生,幫同學超商領東西,以現行犯移送」、「3名警大生除被開除學籍」描述與現實狀況不符。

新聞事件為11月26日報導,中央警察大學一名許姓學生上網從加拿大訂購第二級毒品大麻,透過空運走私大麻花、成品等近200公克來台,在海關被開箱查獲,警方喬裝成送貨員逮人。目前桃園地檢署已依毒品罪起訴許姓學生,遭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警大證實,確實有一名學生因涉嫌運毒,被檢方起訴羈押中,校方已開除其學籍;但涉案學生只有1名,並無其他學生涉案。傳言說「3名警大生被開除學籍」並不正確。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並指出,案件係由「海關查獲」,警方在許姓學生住處將人逮捕。與傳言提到的「幫同學領東西被當場查獲毒品」並不相符。此外,台大法律系教授許恒達依實務經驗指出,「超商代領毒品被警方逮捕」情況確實有可能發生,但經警方調查後,若確認民眾是不知情後仍會釋放民眾,並不會直接移送。

檢察官表示,傳言的情況當然可能發生,也不能排除被親友欺騙運送毒品的可能,但這樣的狀況仍是少數案例。民眾應該更要提防的是陌生人的請託,或是網路上包裝成打工而有給予對價的請託。例如非正式派遣公司發出的「超商領貨品,賺取高額打工金」,民眾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領取和運送毒品。檢察官建議,民眾不要隨便答應來路不明的領貨請託。此外,若真的有幫忙領取物品的行為,也應盡量留下對話紀錄等證據,以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