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COVID-19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不便返國,超過2年未入境,遭依法遷出戶籍,健保等權益受影響,成為疫情孤兒。對此,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今(1)日說明,健保及國民年金將從寬認定,民眾可向國民健康保險署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一旦通過即可自退保日續保或續領國民年金。

我國現行法規定,出境滿2年未返國的民眾,除了必須辦理遷出戶籍,許多權益也會受影響:如健保不具加保資格、國民年金停發、選舉權(正副總統選舉,戶籍有效時間須滿6個月)。許多在國外的民眾因無法返國成為另類疫情孤兒,盼望有權宜的辦法可以幫助他們。

商東福說明,健保有2類人符合放寬限制:第一,109/1/1當日在保(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境2年戶籍遭遷出,可向健保署申請自「退保日」接續納保,繳納健保費。第二,自107/1/1起戶籍遷出國外且退保者,在109/1/1至111/12/31期間返國恢復戶籍,得從寬自恢復戶籍日起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等於107年以前戶籍已遷出國外者不適用放寬限制)

至於國民年金部分也同理,假如109/1/1當日在保,因出境2年戶籍遭遷出,喪失納保資格的人,可向勞保局申請自「退保日」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他表示,戶籍審核通過者可續領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與身心障礙年金,停發期間的部分也可以補發。

全民健保權益保障因應措施。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國民年金權益保障因應措施。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