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顏寬恒家族座落台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違章建築一案,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今(29)日通知違建人配合實地勘查,合法建築物兩側有增建,另臨近大同九街有加蓋一間小建物,違建共3處,違建總面積約500平方公尺,市府於今日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若屆期未自行拆除,市府將依違章建築排拆優先順序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