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教授、媒體人彭文正涉誹謗蔡英文總統學歷造假,遭起訴但未到庭,滯留美國。台北地院上月20日開庭時,彭文正未到庭,經檢方聲請拘提,北院19日表示,彭文正有逃亡事實,且我國司法權不及於美國,因此拘提並無實益,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予以通緝。人在美國的彭文正透過直播隔海回應,自己不是不出庭,而是法官不讓他申請視訊出庭。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等人控訴蔡英文「偽造論文及證書」,彭文正更公開質疑蔡英文學歷造假,蔡英文則控告彭文正等人。北檢認定彭文正未進一步查證,為報一己私怨,且為了讓他所經營的「政經關不了」頻道有更高的訂閱數及點閱率,發布不實言論,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賀德芬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北院上月20日開庭時彭文正未到庭遭到通緝。

北院說明,經審酌檢察官、辯護人陳述後,認為相關事證足認彭文正已構成逃亡要件,而台灣司法權不及於美國,故無拘提實益,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發布通緝。彭文正的辯護人雖稱彭文正考量回國將有人身危險,且台灣防疫規範嚴格等理由不到庭。

北院指出,針對辯護人所謂彭文正的手機在美國遭到定位及手機遭駭部分,雖然有提出手機畫面影本作為證據,但其真實性與關聯性未經證實,不能因此認為彭文正在台有人身安危之虞,況且入境台灣雖有若干防疫規定,客觀上並不會阻礙彭文正回國。

北院續指,彭文正以北院若不依其聲請調閱卷證就不到庭,顯然是倒因為果;至於彭文正請求審理蔡英文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除公訴檢察官已表明不在本件起訴範圍外,彭文正既然否認犯罪,為何又請求擴張審理未經起訴部分,顯然互相矛盾。

針對彭文正請求法庭直播部分,北院強調,法庭活動牽涉案件當事人、證人、執行公務人員、旁聽者等所有參與者的言行舉止、個人資料、樣貌形影,屬法律保留事項,不能在法無明文情形下,由法官在個案中依其訴訟指揮權決定,而且法院是否准許法庭直播,也不是彭文正可以拒絕到庭的正當理由。

對此,彭文正表示:「我的理由寫的還不夠多嗎?我有人身安全,我還有防疫上的問題,我不願回去被集中隔離、強迫檢測,沒想到我一出來,打了兩劑疫苗以後,回台灣還有二十一天的檢疫規定,我們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我沒有辦法在台灣動不動,就被鎖個十四天、二十一天,所以如果這個防疫的規定解除了,當然我就有很多的理由,我不需要再滯留在海外。」

彭文正堅稱自己「不是不出庭」,他強調:「我第一次出庭了,我第二次沒出庭,就這樣啊。我時間允許,我就出庭;時間不允許,我就委託律師。那我時間允許,人沒有辦法回來,因為防疫關係,我就申請視訊,是你不讓我視訊,不是我不視訊,不是我不出庭喔。」

此外,彭文正還在臉書發文,引用《聖經》〈大衛的詩〉第37篇,他說:「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也不要嫉妒那行不義的人。 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 又如綠色的嫩草快要枯乾」。貼文一出,有許多網友留言表達祝福,也有網友痛批法院「一切按照蔡劇本走,毫無是非」,不過也有網友直言:「俗仔,不敢回國面對」、「悔改吧,上帝會原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