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的堂弟王清山在7年前以王金平的名義偽造文件行騙,向張姓男子佯稱自己與堂哥王金平獲得「聯合國緊急救援物資流通有限公司」授權,處理人道救援。因這是「國家機密」,欠缺手續費而需借款200萬元。張男深信不疑,匯了台幣130萬元給王清山才發現被騙,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依偽造文書等罪判王男1年8月徒刑定讞。

2014年,王清山(原名王郁雄)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向張男謊稱,現在有一筆聯合國緊急救援公司授權給他和堂哥王金平100億美金,因屬國家機密,公司要匯款至國內但手續費不足。王清山要先借200萬元,借期3個月,之後為了感謝他會送一台賓士汽車及美金200萬元,且手續費繳完就可以拿來分,其中美金100萬會匯回台灣,還可以幫助到很多窮人。

王清山為取信於張男,還提供偽造的聯合國緊急救援公司授權書、匯豐銀行結餘證明書,張男先付了現金20萬元給王清山,之後王清山與張男簽立「一百億美金融資合作約」,張男才再匯款110元給他。但借款後王清山避不見面,張男才發現受騙。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王清山利用他是王金平堂弟之身分,騙取張男130萬元,且從張姓被害人的供述和香港匯豐銀行的說明資料等證據,足判定王犯罪。但王則辯稱本件純粹是借貸關係,他也是被人所騙,王清山否認全部犯行,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更一審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1年8月,王清山之後提起上訴,但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