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遭外界質疑積欠巨額款項,媒體人周玉蔻更指控顏清標欠了近7000萬債務,強制執行200多萬就脫產給兒子顏寬恒,還跟國泰世華銀行貸了許多錢不還、霸佔法拍屋當服務處,法院拍賣三次流標,債權人無奈公告「不點交」。被點名為債權人的國泰世華銀行與華南銀行回應,債權催收都依照內外部法規執行催理程序,以維護公司與股東的權益。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顏清標遭爆積欠巨額款項不還,最大債權人為國泰世華及華南銀行。而顏清標2012年4月當立委時最後一次財產申報顯示,當時債務金額達新台幣1億8900多萬元,其中欠國泰世華4筆短期放款共新台幣9088萬元,欠華南銀行清水分行3筆長期擔保放款2715萬元。
據了解,顏清標的債務是當初國泰世華銀行併購「第七商業銀行」所承接的債權,約發生在1990年代左右,因催討不到變成呆帳,銀行持續追討中。對此,國泰世華銀行9日晚間聲明指出,成立以來歷經多次整併,在擴大服務規模的同時,也概括承受被併購金融機構所有權利義務。
國泰世華銀行續指,對於整併前或整併後的債權催理,都依照內外部法規嚴格執行催理程序,以維護公司及股東的權益。國泰世華銀行提到,對本行仍有欠款的債務人,也持續追查資產狀況,即時執行訴追催理,以維護債權。在力求保障資產健全的同時,也遵守客戶資訊保密義務。
華南銀行也發出聲明稿表示,華南銀對客戶放款等有關資料,都依銀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同時,就債權的催收依法也訂有相關內部處理制度及規範,相關催收程序都依規定辦理。而顏清標9日晚陪同兒子顏寬恒宣布參加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澄清,當時是「合夥失敗」,他的土地被拿去融資抵押而衍生糾紛,聲稱自己一生重情重義、不會欠債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