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預計明(4)日會通過財政部提報「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今年底到期的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和減免貨物稅優惠至2025年12月31日,共4年,預估每年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每年減免稅收達3.6億元,但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
電動車現行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減免貨物稅,原本都在2021年底到期,財政部研擬兩者皆延長4年。依據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財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主要是電動汽車輛數持續成長,而電動機車多數比照125CC以下的燃油機車,原本就免徵牌照稅。
為扶植我國電動機車產業,財政部這次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延長電動車免課牌照稅與免課貨物稅優惠,從2021年底展延至2025年底。
據政府部門評估,透過電動車減稅優惠,電動汽車在2018年到2021年之間可增加5795輛、電動機車增加17.1萬輛,帶動電動汽車產值571億元、電動機車產值378億元,合計為949億元,此外,還可增加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稅收合計8億元,預計可帶動電動車產值逾千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