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預計明(4)日會通過財政部提報「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今年底到期的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和減免貨物稅優惠至2025年12月31日,共4年,預估每年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每年減免稅收達3.6億元,但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

電動車現行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減免貨物稅,原本都在2021年底到期,財政部研擬兩者皆延長4年。依據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財政部指出,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主要是電動汽車輛數持續成長,而電動機車多數比照125CC以下的燃油機車,原本就免徵牌照稅。

為扶植我國電動機車產業,財政部這次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延長電動車免課牌照稅與免課貨物稅優惠,從2021年底展延至2025年底。

據政府部門評估,透過電動車減稅優惠,電動汽車在2018年到2021年之間可增加5795輛、電動機車增加17.1萬輛,帶動電動汽車產值571億元、電動機車產值378億元,合計為949億元,此外,還可增加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稅收合計8億元,預計可帶動電動車產值逾千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