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昨天表示,將在不揭露個人醫療隱私的前提下,修法要求在選舉公報載明候選人的役別。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天在成功嶺受訪時表示,《兵役法》規定女性及體位不合者不必當兵,「用選舉公報去質疑候選人有沒有當兵,沒有意義!」

徐國勇今天出席成功嶺替代役男基礎訓練結訓典禮受訪,做了以上表示。

新北市民進黨市議員何博文日前在議會批評市長侯友宜不敢譴責共機擾台,被侯反嗆「我經歷槍戰生死捍衛人民,你做過嗎?」何博文事後被網友起底沒當過兵,譏諷「自己不當兵還喊打喊殺」,讓他不得不在臉書貼出自己動手術留下的疤痕照,表示未當兵是因為罹患先天性心臟病,並怒轟侯友宜卑劣,刻意挑動網友對他的人身攻擊、冷嘲熱諷。

徐國勇說,這是中選會的職權,人民雖有服兵役的義務,但仍須依兵役法施行,因此女性和體位不符免當兵,現在提倡女男平等,如果要這樣註明,那麼選舉公報上的女性候選人役別要如何寫?不知道提出此修法的目的為何?他認為,若依此質疑其愛不愛國,或能否從事何種工作沒有意義,希望提案修法不要充滿政治考量。

徐國勇強調,如果要註明役別,除非是特殊情況,例如有些男生當完兵後去當公務員、司法官,或當警察、消防必須緩召,這時必須提交當兵資料,這樣才有意義。

徐國勇舉例,像自己因為體位符合有當完兵,但是,有的同學因為扁平足、胃切除或因心臟有問題,因為體位不符而不用當兵,若因此在選舉公報註明,並質疑他為何沒有當兵?其實沒有意義,並不應該用有沒有當兵,來看他到底愛不愛國,或者看他是否能從事何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