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代表謝長廷近日遭《中時新聞網》中「快評」指控,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被局長告知,要請謝長廷吃早餐,並準備20萬元要送給謝長廷,但又看不到謝長廷有力的辯解。對此謝長廷否認此影射,直言:「我沒有提出有力證據會勝訴嗎?」

謝長廷今天(29日)晚間在臉書貼文,引述《中時新聞網》中「練鴻慶快評》高明輝這樣說 謝長廷怎麼說」一文,針對高明輝說調查局局長要拿錢給自己,要前台北市調查處的調查員謝育男約自己去招待所吃早餐一事澄清。

謝長廷表示,當時的官司自己是被告,面對的原告是調查局幹員李義雄,不利的證人副局長高明輝、幹員謝育男,他直言:「我沒有提出有力證據會勝訴嗎?難道他們以為法官草率或沒有知識?」 

謝長廷指出,在2008年總統選舉前後,前立委邱毅拉高明輝,謝育男、許榮棋去偵查庭作證為他被自己控告的案件作證,高明輝說有看到阮局長有拿20萬元給自己,謝育男那時還是職務轉換的幹員也附和高明輝的講法。

謝長廷質疑:「為什麼他們到法院後改口為『應該是』『記不清楚』而不是『有看到』『有這回事』呢?」

謝長廷直言,就是因為新的證據和詰問的結果,推翻了他們以前講的話。例如高明輝在法庭承認自己拒絕收錢,他力勸,阮局長要先離去,他也跟著離去,他離去時錢還放在桌上,所以就不可能親眼目睹,只好改口「應該有」。 

謝長廷也說,至於「記不清楚或想不起來」這種答覆,更是逃避偽證罪的語句,答有或沒有,可能會偽證,但想不起來或記不清楚就不會,有經驗的法官看到太多這種句型,知道證人心虚,自然得出心證。

 

 

謝長廷否認此影射,直言:「我沒有提出有力證據會勝訴嗎?」   圖:翻攝自謝長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