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今日公佈一項立法草案,社交媒體公司為16歲以下用戶提供服務前,須獲得家長同意,若不遵守規定,澳洲政府有權對平台處以最高1000萬澳元(約新台幣2.09億元)的罰款。
《CNBC》報導,新的網路隱私法案適用於社交媒體公司(包括Reddit等匿名論壇)以及Bumble等手機約會軟體,業者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來確認用戶的年齡,並在收集用戶資料時優先考慮到兒童的利益。
根據草案內容,澳洲隱私專員公署(OAIC)將擁有完全的調查和執法權,可對任一家公司處以最高1000萬澳元的罰款,這將使澳州在社交媒體年齡控制方面成為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臉書本月面臨美國政府的調查,因為前員工向國會提交了數千份文件,證明臉書損害兒童的心理健康並引發社會分歧,這也是澳洲提出草案的原因之一。司法部長Michaelia Cash透過聲明表示:「我們正確保國民的資料和隱私有得到謹慎處理和保護,如果那些科技公司未按規定行事,將受到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