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23日)日公布「109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十大死因如排除居國人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109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5.34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1.32歲增加4.02歲,影響最大;排除居死因第2位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1.61歲;排除居死因第3位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1.06歲。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的109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指出,居十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其死亡人數已連續39年居國人死因首位,109年死亡人數為5萬161人,且近4年來,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率也在逐年攀升,皆在2成7以上。編算結果發現,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近4年來呈緩增現象,值得重視。

另肺炎為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死亡人數及其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自103年來首次呈現減少。經統計,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由108年1.13歲略減為109年1.06歲。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