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東京奧運,我國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與李洋拿下金牌後,代言紛紛找上門,卻因為兩人具有具有土地銀行的公職身分,使得代言受阻。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今(21日)於立法院,再度要求教育部修法,甚至跳過《公務人員服務法》,直接透過《國民體育法》修法,來解決這個「既存事實」。但教育部始終不願鬆口。

林奕華表示,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運動選手,有在土地銀行、台電以及在學校任教的幾種類型,這次「麟洋」拿到雙打冠軍後雖燒出代言問題,但其實,在事件爆發前,選手就已經有在做代言,只是大家為了照顧選手,不會去講明這件事情,因此在「麟洋」事件發生後,如何讓這個符合規定就非常重要,不單是為了「麟洋」兩人,而是要回到照顧運動選手的初衷。

林奕華接著說,國家培育的選手中有26人具有公務人員身分,對於如何讓代言合法化,先前有談到去修《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但有沒有可能直接去修《國民體育法》,因為在《公務人員服務法》要面臨所有公務人員,情況會變得很複雜,若是《國民體育法》就只要面對選手,可以針對選手特別去定條文。因此他已和立委林德維共同提出修法案。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對於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運動選手,銓敘部已經針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一項和第14條做過解釋令,也就是公營機構可以用策略聯盟的方式...。林奕華打斷稱,就是可以用肖像,但其他就不行。

林騰蛟仍主張,當時的行政院就邀請過教育部和銓敘部做討論,最後還是採用這樣的函令和解釋做處理,就教育部的立場,這涉及到公務員兼職的相關規定,那應該還是要在公務員的服務法規來辦理。

林奕華激動稱,還是要回到修法,才能解決問題啊!不然以後沒有選手要去土銀和台電了,那乾脆團隊都移到合庫銀行和中華電話就好了啊!為什麼要因為制度造成這樣的不公平?這些代言本來就存在,教育部也知道,一個本來就存在的事實,為什麼不透過法律合法化?教育部應該負起責任,不要推給銓敘部,運動選手的照顧,就是應該要由教育部和體育署來負責。

但林騰蛟不願鬆口,僅強調,教育部會尊重立委對於修法的提案,會就這部分做研究。就林奕華要求一周內給答覆。林騰蛟要求,要給教育部兩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