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在國外接種疫苗證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19)日說明,民眾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之COVID-19疫苗6種類:AZ、莫德納、BNT、Janssen(嬌生)、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可跟衛生單位通報,便會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

陳宗彥提醒,於國外接種疫苗,雖可於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建置中之數位證明)劑次,「小黃卡僅記載於國內接種的部分」。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而這登記是不強制的。

另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而有部分民眾反應已經在小黃卡補登記國外的疫苗接種紀錄,對該民眾或衛生機構是否有罰責?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會請衛生局釐清情況,「可能民眾希望衛生單位開證明」,他澄清,只要接種6款WHO核准的疫苗,都可以在NIIS補登。「這些民眾如果要出國旅行,就持該國的接種紀錄證明。」他提到,不建議民眾把國外接種證明登載於小黃卡,「持當地接種證明是最保險的。」方便醫療機構諮詢查核。

至於在國外接種了國內未通過EUA的廠牌如國藥、科興、嬌生,要如何補打?莊人祥回應,因為他們只有接種一劑,指揮中心會想辦法補強,但他們可能接種的是國內未購買的廠牌,「目前我們的做法只能是加打符合預約資格的任何一劑,只要間隔28天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