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徐國勇今(18)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提升住宅與複合式建築的公共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由於內政部研議強制規定老舊複合用途大樓成立管委會,徐國勇受訪時表示,有人說成立管委會不是萬靈丹,但他指出,這至少是消防、公安方面強制力的第一步。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待相關法規修訂後,未成立管委會者,政府將要求強制成立並納入罰則。

內政部今日提交給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揭示,內政部已要求,地方政府應於1個月內,完成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盤查,特別是局部停業、歇業、荒廢者全數納管。徐國勇受訪時表示,現階段已請各縣市政府報上數據,台北市應該有10多棟,新北市也是此數據左右,而其他縣市也會有此情形,都要優先處理。徐國勇表示,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如有荒廢雜亂的樓層或空間,應責成建築物所有權人於3個月內完成環境清理改善,排除所有危險因子。屆時仍未改善者,將依建築法裁罰。

內政部報告也提及,將研議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復合用途建築應成立管委會,並與地方政府討論實務改進及執行作法。徐國勇也說,雖然有些人說,成立管委會不是萬靈丹,但至少是消防和公安方面,產生強制力的第一步。

營建署長吳欣修今日報告時表示,因為需要所有權人同意,現在還不能直接成立管委會,但一定要有管理組織,也要貫徹法規申報與公安檢查。待相關法規修訂後,未成立管委會者,政府將要求強制成立並納入罰則,盼所有權人不要規避法令,落實公寓大廈或複合式商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