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新制,自明(111)年1/1起,所有輸入中國之食品企業,皆須向中國海關總署註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5)日表示,將舉辦說明會全面通知業者宣導,並依產品類別分為3類,整理註冊規定及時程,設立線上專區供業者統一申報。

中國4/12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要求全世界所有輸銷中國之食品生產、加工、貯存企業,自明(111)年1/1起,皆須向中國海關總署申請註冊。肉與肉製品等18類產品須由出口方主管機關向中國海關總署推薦註冊,並提供我方包裹式推薦註冊程序。

食藥署表示,已獲註冊的4類產品(肉與肉製品、水產品、乳品、燕窩及燕窩製品)生產企業,註冊繼續有效,明(111)年1/1起仍可持續輸銷中國;而首次輸出4類產品的生產企業,須在今(110)年12/31前按現行方式,向中國海關總署提交名單。

對腸衣、蛋等蛋製品、食用油脂等14類產品生產企業,須於今(110)年10/31前,將106/1/1至今有輸銷實績的企業,填入「輸大陸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名單」,及「推薦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符合性聲明」提交中國海關總署審核後予以註冊。未按時提交企業名單,則今(110)年11/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應按照境外註冊規定第8條相關要求申請註冊。

食藥署表示,根據關務署海關進出口統計,109年出口中國之出口總值(含復出口)約為新台幣321億元,其中已獲註冊的4類產品為67億元,14類為121億元,其他非18類食品為133億。為捍衛業者權利,針對中國輸銷食品新制規定,各部會採複式通知、單一網站填報方式,並舉辦說明會:

(一)設置專區及諮詢窗口:10/14食藥署官網設置「輸中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專區」,提供業者統一填報,包含(1)線上註冊申請(2)註冊申請流程(3)註冊填報範例(4)推薦註冊常見QA(5)諮詢窗口。

(二)業者宣導:各部會通知所有公協會及食品業者,自106/1/1至今,曾輸銷產品目錄所列產品至中國大陸者,務必於10/22前至食藥署「輸中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專區」完成填報。協助業者依限提交文件予食藥署,由食藥署提交予中國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

(三)舉辦說明會:衛福部協同農委會、經濟部偕同相關公協會辦理7場說明會,第一場次訂於10/18(一)上午舉辦。

食品企業依產品類別分為三類,註冊流程不同。   圖:食藥署/提供

三類別之外,又根據是否已註冊過有別。   圖:食藥署/提供

相關說明會時程。   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