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凶嫌王秉華去年3月與妻子吵架後,持刀隨機殺死路邊素不相識的林姓機車騎士,惡行震驚社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王秉華聲稱符合自首、聲請精神鑑定求減刑,但北院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因王秉華的羈押期10月5日將屆滿,高院裁定自6日起延長2月。

王秉華去年3月13日晚間與妻子在新北新店區IKEA購物後,想邀妻子去娘家附近吃晚餐,妻子不願意,夫妻兩人坐在車內爭執。檢察官指控,王秉華與妻子爭執不下,突然拿起放在車內的料理刀走下車,刺向路旁坐在機車上停等姊姊下班的32歲林姓男子,一刀奪命。王秉華行凶後開車走人,被警方逮捕,檢察官偵查起訴時,建請法官判王秉華最嚴厲之刑。

王秉華一審時供稱與妻子吵架後「腦袋一片空白」,因前方有身穿螢光色雨衣的機車騎士,就衝下車持刀刺他,但沒有殺人犯意。王秉華強調自己是自首,因為殺人後第1通電話是打給林姓友人,友人叫他報警,第2通電話打給母親,母親也要他報警,於是他用手機撥打「110」等警察趕來,再告知警察自己精神有問題。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王秉華犯案時並未受精神障礙影響,也不符自首,行凶動機惡劣,且隨機殺人手段已泯滅人性,今年5月26日判他死刑。王秉華提起上訴,當庭認罪,聲稱對其殺人犯行很抱歉。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秉華還與律師配合,在庭上哭泣,表達「想去靈堂上香」,以及抄寫經文寄給法官等等,還想跟死者家屬致歉,希望法官能給予機會。

該報導稱,王秉華在看守所與妻子會見時卻向妻子炫耀,當時事件出來,選的是他「最高的那一張」照片,看起來「好帥」。王秉華當時也提到,自己是「演神、我很會演,反向操作」,到時候會堅持「沒有殺人」,是看到刀具、行車紀錄器,才知道發生什麼事,王秉華還說希望別關掉臉書、IG等社交媒體,藉此吸收粉絲,等他出獄以後,要走「8 9路線」。

林姓死者的父親表示,家裡比較傳統,生了3個女兒後又再拚出男丁傳香火,兒子很孝順,除當兵外都在他身邊學木工,發生悲劇後家裡的工具都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家庭都破碎了。王秉華的手法太殘忍了,社會怎麼能容忍?他只期待執行死刑,並說王秉華若放出,任何人都可能被他殺死。

高等法院8月5日行準備程序,辯護律師陳曉婷主張本案應適用刑法第62條自首條款,且量處死刑也不當;但檢察官認為一審已經明白說明為何不予減刑,認為上訴無理由。而王秉華在看守所中抄寫、繪製了許多經文,統統寄給法官,法官在提示證據時,勸王秉華只要列出清單即可,否則「卷宗很多都是經文」。

辯護律師指王秉華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應納入考量,並聲請傳喚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報告書上5名鑑定人與王秉華的父母作證,釐清再犯風險、復歸社會可能性與家庭支持。檢察官駁,被告犯案後都羈押在看守所,行為都在控制範圍內,王秉華的父母豈能知道兒子是否轉變?且解讀、採用鑑定報告是法官的職權,鑑定人已用淺顯白話書寫,沒有傳喚必要。

高等法院審酌王秉華羈押日期將於本月5日屆滿,提訊他召開延押庭。訊後,高院合議庭評議認定,王秉華涉殺害林姓男子,一審遭重判死刑,目前正審理中,認定他有高度逃亡可能,有羈押必要,才能確保審判順利進行和將來執行需要,因此裁定自6日起延押2個月。此案可抗告。

新北市新店區去年發生隨機砍人命案,受害的林姓機車騎士當場失血過多身亡。兇嫌王秉華一審遭判死刑。   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