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屢傳爭議判決,外界關注法官實際想法。而在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朋「拿鐵棒敲自己頭」勘驗凶器後,另一法官徐漢堂周一在裁定書中抱怨,法官犧牲健康及生活,日以繼夜拚命工作,只是換來網友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由於直白用語似乎在吐苦水,與案件無關,司法院回應,應該針對法律及事實進行說明,這樣的裁定內容不宜。

這起裁定內容提到,一名鄭姓男子因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等案件分別被判刑確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向桃園地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法官裁定鄭姓男子合併應執行拘役120天,徐漢堂在裁判書中書寫的理由,其中一項衡量是要迅速作出裁判,或是讓被告有陳述意見機會,吐露出近年社會對法官認知及態度的感慨。

徐漢堂表示:「要每個案件都處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須犧牲法官及配合同仁的健康及生活,如此犧牲就算是達到夜以繼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約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法官之名聲、薪水、尊嚴並不會因此有絲毫之增加,所以桃園地院認為,在上班及加班時間認真處理案件,就是法院負擔之極限。」

對於徐漢堂在檢方聲請對鄭姓男子涉犯妨害公務及傷害罪的定執行刑聲請案中,寫了與案件完全無關的內容,抒發對於司法工作的不滿,司法院認為,裁判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結論,應該針對法律及事實進行說明,不宜有與案件事實、法律無關之論述。

裁定內容出現「法官犧牲健康及生活,日以繼夜拚命工作,只是換來網友各種笑罵」等語句。   圖: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