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職棒三星獅隊投手尹盛桓今天被韓國大邱法庭裁定,因為違反國民體育振興法,不但刑求一年,還要追繳罰金2億350萬韓圓。
法官認為,被告犯行嚴重影響職業運動根基,對國民衝擊很大,職業運動就客觀性、公正性都被毀損。
被告尹盛桓去年從某人手中告知希望他放水,在一場比賽中要在首局就投保送,4局以前要丟一定的分數,希望他打假球,並給了5億韓圓。
之後尹盛桓在8月21日對SK飛龍比賽中,一局就丟出4次四死球,之後他也被爆出有非法賭博。不過他也被檢察官發現可能會淹滅證據,並且逃出國內,因此提前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