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9)日通過主計總處擬具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共編列新臺幣1,600億元。其中,振興預算編列1,273億元,規劃推動振興五倍券與各部會加碼措施,盼在疫情風險可控制下,儘速帶動消費、提振內需市場,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將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臺灣此次疫情較去(109)年嚴峻,內需產業受到相當大的衝擊。為照顧受影響的商家及相關從業人員的生計,政府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規定,再提出此追加預算案,為持續防治疫情,政府編列189億元,投入提升檢驗量能、設置社區篩檢站、辦理疫苗施打、藥品採購及病患隔離治療等;另外,編列預算近138億元,辦理仍受疫情衝擊的產業與急難民眾的紓困之用。

蘇貞昌表示,此追加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與社會各界溝通,加強對外論述,爭取支持,希望在最短時間內順利通過,並依特別條例規定辦理。

主計總處表示,此追加預算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經濟部編列1,206.9億元,辦理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振興五倍券)等所需經費。

(二)衛生福利部編列294.1億元,辦理提升檢驗量能、防疫諮詢專線、社區篩檢站、疫苗施打、病患隔離治療、藥品採購等防治工作,以及民眾急難紓困救助所需經費。

(三)交通部編列37億元,辦理國內旅遊振興措施與獎勵旅行業推動主題遊程,以及受疫情影響之導遊、領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計程車、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駕駛人薪資補貼等所需經費。

(四)教育部編列25.7億元,辦理促進民眾參與體育活動,運動事業、短期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以及補助大專校院對家庭經濟受疫情影響之學生紓困措施等所需經費。

(五)文化部編列16.1億元,辦理藝文振興抵用券所需經費。

(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15.6億元,辦理農遊振興方案及漁民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

(七)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2億元,補助民眾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等所需經費。

(八)客家委員會編列2億元,補助民眾至客庄旅遊等所需經費。

(九)內政部編列6千萬元,辦理查處特定營業場所與載送疑似或確診病患工作,以及警察、消防及入出境查驗等第一線防疫人員防疫保險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