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大老、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領銜提出2項制憲意向公投,遭中選會駁回,辜寬敏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6)宣判,維持中選會的駁回處分,判辜寬敏敗訴;委任律師表示,辜寬敏將提出上訴,讓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並持續聲請釋憲。
為制定台灣新憲法、讓台灣邁向正常國家,辜寬敏於去年4月底領銜提出台灣史上第一次制憲意向公投,分別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中選會去年10月16日以「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主文內容不易理解」為由駁回。
遭中選會駁回後,辜寬敏表示,「制憲」是台灣國家正常化的重中之重,台灣目前已是事實上(de facto)獨立的國家,但仍未成為一個「正常國家」,連在奧運場合都不能以台灣之名參賽,為一本「以民主程序讓台灣國家正常化」的初衷,委請律師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為國家正常化開闢新的可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維持中選會的駁回處分,台灣制憲基金會表示,制定台灣新憲法,讓台灣成為正常國家,是民進黨黨綱與正常國家決議文都有記載,不應該讓這些目標成為政治備忘錄,成為「歷史文獻」。呼籲台灣民眾將對於制定新憲法、國家正常化的高民調支持度,轉化成為2022年、2024年大選的選票力量,藉以督促所有的政黨。
辜寬敏委任律師黃帝穎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顯未衡酌憲法保障國民主權及人民的創制權,當事人已決定上訴,讓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並持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堅持人民有權對制憲的重大憲法政策進行公投。
台灣史上第一次制憲公投訴訟今天判決,台灣制憲基金會在判決前呼口號表達訴求。 圖:台灣制憲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