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羽球男雙「麟洋配」王齊麟、李洋打進奧運金牌戰時,最後一顆球被判定「界內球 」,成功奪下金牌,而剛好壓線的界內球圖案,也被網友戲稱為「新台灣國旗」,悠遊卡、一卡通等公司都為這張「界內圖」出了相關周邊產品。但媒體爆料,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時,其實土銀高層事先均不知情,是「看報紙」才知道,引發「私接代言」爭議。對此,悠遊卡公司回應,「麟洋Taiwan in悠遊卡」之合作,均正式取得肖像權及著作權,而悠遊卡僅是發卡單位,並非有「代言」之疑慮。

悠遊卡公司發行的「麟洋Taiwan in悠遊卡」,兩張卡面皆為李洋、王齊麟兩人的合照及簽名,一張是兩人Q版圖案,戴著金牌搭配界內球「in」的設計;另一張則是王齊麟搭著李洋的肩膀,並將兩人「聖筊組合」的圖樣,放在右下角。如今爆出此聯名卡,土銀高層竟事先不知情,而且因兩人均為公務員身分而受限,依法不得兼職,若私下接代言等行為,恐怕會導致2人離隊。

據《CTWANT》報導,「中華全民羽球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宜倫,她的身份同時也是麟洋學弟的母親,她在去年底成立「麟洋國際體育顧問有限公司」,成為兩人的「地下經紀人」。吳宜倫強調,麟洋國際體育顧問有限公司確實是專為王齊麟、李洋所設置,且「完全合法」,「麟洋Taiwan in悠遊卡」雖由經紀公司授權,但若依現行的法規,選手們拿不到錢,「如果代言問題這麼麻煩,是不是退下來不要當公務人員,對他們(選手)來講更有利?」

面對「麟洋配」的代言爭議,李洋父親「不排除」要讓李洋放棄土銀正式行員,退回預備隊員的身分。悠遊卡公司也指出「除了發卡,麟洋配並沒有幫悠遊卡站台,不能說是代言」。

吳宜倫也在臉書發文回應,針對某週刊的報導,很明顯的是幕後有心人士在操作,球員好不容易有了成績,對於這些不幫忙還扯後腿的人,雖然很無奈,但也無可奈何,誰在幫忙他們,誰在傷害他們,應該他們自己本人最清楚。並強調,肖像權屬於個人財產,授權部份是屬個人意願,在政府還沒有更好的解套方式時,也只能在合法的範圍內想辦法看如何幫忙,「相信這個社會還是會站在正義的一方」。

 

麟洋配奪下東奧男雙金牌,大批聯名、代言找上門。   圖: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