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今(11)天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間,13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這次為第14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該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問答集」。